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机构改革情况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区办〔2020〕30号)《济源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豫交安委〔2022〕1号)《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济管交〔2021〕72号),经研究同意,现将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详见附件。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