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近段时期,我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呈现报复性反弹态势。结合《示范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济区安委办〔2020〕11号),为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反弹,确保中秋、国庆(以下简称“双节”)期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全行业大局稳定,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近一个时期,全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安阳、洛阳信阳和永城所属货运车辆相继发生了湖南沅陵“8·26”、洛阳伊川“9・9”、信阳光山“9·10”、信阳商城“9·15”和安阳“9·19”等5起较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事故发生密度之大,且均为较大事故,在近年来少有,尤其是信阳商城“9・15”事故,在同一地点接连发生两起事故,造成8人死亡、11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惨痛。这些事故暴露出普货运输事故明显增加、企业主体责任缺失、驾驶人员应对处置不足、路域环境安全水平不足、事故现场应急管控不足等诸多短板和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倍警醒,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把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坚定不移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为中秋、国庆“双节”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提升政治站位,坚决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在10月份召开,假期探亲潮、旅游潮也将迎来高峰,客流车流物流相对集中,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压力骤增,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和易发期,全力确保行业安全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便捷、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是各单位各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法定要求,坚决贯彻执行9月16日、21日省政府、省厅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尤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事故多发路段要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巡查值守,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行业最小工作单元,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不棚架、不搁浅。
三、狠抓行业监管,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
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部署,紧盯重点领域监管,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补齐安全监管短板、盲区和漏洞,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监管为重点,持续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规定,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落实好全市道路包车(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强化包车标志牌的申领、核发,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转型一批、报废一批”的工作思路,逐企业、逐车、逐人进行核查。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监管和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要在继续强化“两客一危”车辆监管的基础上,补齐普通货运安全短板,全面开展货运车辆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大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动态监控力度,切实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恶意损坏遮挡、屏蔽终端信号传输等行为,要按照“四个严禁、四个一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驾驶员“五不两确保”承诺制度,落实客车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客车出站检查和实名制购票乘车等相关规定,把好源头关。
(二)突出重点水域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航务海事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节期间水上游玩项目增多的特点,以“三船一桥”为重点,加强巡航监控力度和频次,尤其要强化渡运水域、涉水旅游区涉客船舶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非法载客等经营行为。要认真开展船舶安全设备和船员履职能力检查,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禁船舶带病航行。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节假日、赶集日、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现场盯防,严防渡船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要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加强桥区、浅区航道、航标巡查维护,加强船的维修保养,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三)强化重点路段巡查,确保公路运营安全。公路运营管理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加大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公路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特别是山区公路长大桥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日常养护和巡查,加强与公安、应急部门的协调联动,实施公路安全事故黑色点、隐患路段全面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漏洞。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安防设施,持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要强化路域安全综合整治,重点突出对穿城镇、穿乡村路段的综合治理,及时清理马路市场,制止和查处违法涉路施工等各种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的路政巡查和路况监控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强化现场施工监管,确保建设施工安全。交通建设施工管理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通知》(豫交明电〔2019〕67号)要求,重点加强对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作业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强化整改、动态清零,严格“红线问题”查处,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搭设安全作业平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无防护作业。要持续强化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资质、施工机械、现场用电、民爆物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管,严查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五)强化安全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违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20〕45号)要求,切实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要求,坚决遏制当前行业存在的非法营运、异地经营、违规操作、挂靠经营等突出问题,决不允许企业带患生产、设备带病运行、人员违规操作。要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公安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
四、强化预警预防,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进入秋季以来,气候变化大,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将会增多,将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关注恶劣天气的变化和影响,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跟踪掌握气象灾害信息,及时发布道路水路运输安全预警,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要针对“双节”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情况下的车流、客流特点,密切关注路网实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路网保通保畅工作。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力量配备,加强抢险救援车船的维护保养做好应急待命准备。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高效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发生。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请于10月7日下午17:00前,将10月1日至7日辖区内发生的公路水路行业统计口径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分析报厅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交通运输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