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安厅转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提示函》(2025年9月22日),我市75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注销或吊销(明细见附件)。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以上75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人员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交回至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