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安厅转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抄告巡游出租汽车风险驾驶员的函》,我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对济源市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进行了全面排查。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以下64名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风险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进行注销(详见附件)。
上述决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均可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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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