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第三次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以来,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连续三届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近年以来,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以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单位行业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入开展全民素质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践行党的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强职工队伍素质提升,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始终坚持以发展促文明、以文明促和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载体和抓手,积极探索建立行业文明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与行业发展互促互进,同步提高,不断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纵深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呈现出连续性强、成效显著、群众和社会认可的行业突出特点,农村公路工作在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部署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