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省环境保护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的联合公告,自2018年9月2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依托公安检查站、公路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执法全力配合市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禁止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上路行驶。
根据公告规定,对检查中发现不使用国六标准车用油,未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及超限超载的重型柴油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处罚;对销售不达标国六标准车用燃油的行为严厉打击;对进入我市境内的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外埠柴油货车,首次发现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予以劝返并依法处罚。
9月22日至9月25日早上9时,我市依托公安检查站和公路超限检测站共检测货运车辆1万余台,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65台,全部予以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