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河口村水库建成蓄水以后,周边一些村民长期利用“三无”船舶在库区进行水上生产、生活等活动,甚至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非法载运人员从事水上游玩等活动。由于“三无” 船船体小、船质差、强度弱,经受不住风浪的影响或外力撞击,且船上无船用通信设备,一旦发生险情,自救能力弱、通信不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4月初,我市相关部门已采取排查、寻访、告知、通告等方式,通知船舶所有人限期予以整改,但仍有船舶违规操作运营。
据介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我市执法工作人员对未改正的“三无”船舶,处以拆除动力、拖离库区、依法暂扣等行政处罚,进而消除水上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地方海事局告诫违规船主,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审批建造和购买船舶,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后方可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