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2-0025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标  题: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日期:
2022-05-06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6日



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交通”建设目标,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着力做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8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领导干部带头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通过举办交流会、座谈会,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等,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2.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党组(党委)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局办公室、局人事科、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3. 落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 3月1日之前向省厅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按照年度法治建设安排,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工作内容、措施、责任人员、时间节点,定期汇总分析各责任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做好督促指导。(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4. 扎实开展法治评价。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济源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安排,对照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方案,抓好组织落实,以评促建,强化结果运用。做好迎接省厅、济源示范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工作。(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5. 贯彻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细化寄原件交通运输行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探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加强工作部署配套文件和提请市政府出台重大决策的前置审核。落实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6.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做好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届满遴选、续聘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认真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7. 全面落实《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班子会议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局法规科、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8.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平竞争清理活动,防止排斥、限制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9.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0. 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巩固和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不满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健全突出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定期梳理排查整改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完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常态化执法大走访、大调研,了解实际诉求,宣传法规政策,收集改进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参与省、市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质增效。(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12.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创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加强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济源示范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大比武活动,着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执法能力。根据方案要求,以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统筹推进执法 服装、标志、装备统一相关工作。(局法规科、执法支队、公路局、运管局、航务处、农村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 严格规范处罚行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坚持过罚相当,避免运动式执法,杜绝过度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推进执法案卷制作信息化、标准化。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加强监控设备技术审核,确保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开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水平。定期对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取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数据分析,对同一区域内的高频违法行为,综合研判原因,推动源头治理,及时采取措施。(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15. 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对行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指导培育,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突出亮点,组织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及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创建。持续开展 “结对子 、传帮带”活动 ,充分发挥标兵单位示范作用,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 全面推广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统一梳理发布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违法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在梳理风险点更聚焦社会关注、制定措施更着力解决问题、宣传辅导更突出通俗易懂、实施效果更体现群众满意上下功夫。积极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告知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施日常监管执法、受理投诉举报时有申请行政调解的权利和途径,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指导融入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7. 组织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十周年宣传活动。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

18. 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健全完善以权责清单为核心和基点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布权责清单,探索开展权责清单执行情况考评,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9. 纵深推进“信用交通”创建。按照部、省、示范区信用信息归集要求,规范完善我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和水平。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规范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公示、发布工作,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按月报送联合惩戒案例和成效清单。推进交通运输“信易行”工作。(局法规科、执法支队、运管局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0. 加快推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全面覆盖。实行“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落实年度抽查计划,规范随机抽查方式和流程,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抽查结果运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局法规科、执法支队、运管局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1. 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推行智慧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进一步推动对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及各类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监管。强化大数据关联分析,推动实现监管对象的自动查验和在线监管。围绕重点监管需求,形成若干智慧监管风险预警大数据模型。按要求落实省市联动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打造互联互通的智慧执法平台,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对执法活动实现网上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和外部联动机制,提升执法效率。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进一步推广非现场执法,电子化执法文书使用。(局法规科、执法支队、运管局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积极配合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按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执行复议决定。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3.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细致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注重从源头解决信访问题。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实现分类精准、督办及时、结果明了。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局法规科、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4. 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业的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监管能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和调整信息服务费、计价规则、派单规则等平台规则,妥善解决从业人员合理诉求,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对司机群体关爱力度,研究推进保障司机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改善司机停宿环境。(局法规科、运管局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教育

25.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班子成员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局法规科、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7. 加强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系统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入职培训、晋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局法规科、据人事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8.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局法规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9. 注重法治建设宣传。结合行业实际,梳理群众关注高、尤其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积极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重要部署、理论成果、亮点经验和工作成效等,引导广大行业从业者乃至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局法规科、据人事科、执法支队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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