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2-0040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113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1137号提案的答复

卢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减免豫U牌照七座以下非营运小型车在济源辖区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济源市域高速收费权限属于河南省交投集团,济源市无权减免通行费用,如要减免,减免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经交通部门初步统计,目前市域高速济源车辆通行费用每年在800万左右,考虑到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后,七座(含七座)以下豫U牌照非营运小客车上下高速频次增加,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按当前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三倍估算,每年财政补贴高速公路通行费约为2400万元。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济源经济受到较大冲击,济源财政资支出压力持续加大,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待经济形势扭转,财政收入持续向好,我局将适时向示范区建议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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