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1-0042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标  题:
​ 豫济交执罚(2021)0005492号
豫济交执罚(2021)000549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洛阳坦诚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豫济交执罚(2021)0005492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洛阳坦诚流有限公司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洛阳坦诚物流有限公司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处罚机关: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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