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1-0028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标  题:
​ 豫济交执罚(2021)0005458
豫济交执罚(2021)0005458

行政相对人名称:赵∗福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豫济交执罚(2021)0005458


违法行为类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赵∗福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被处罚


违法事实:赵∗福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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