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目的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河南省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实施方案》(豫交明电【2021】34号)文件要求,规范济源示范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登记、使用和检验,集中整治罐车运营中的各种乱象,全面提升罐车安全运营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济源示范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货运科开始《方案》起草活动,并在领导班子会议上集体讨论,之后征求了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意见,各相关单位对《方案》没有分歧。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对罐车治理的时间安排、治理内容、任务分工及保障措施做出了规定。《方案》附件2中具体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及工作内容,以便保障罐车治理工作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