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我辖区内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清理。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34名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58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52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及28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济源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391-6633834。
特此公告。
附件:
1.拟注销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2.拟注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3.拟注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4.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