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3月济源市人民政府与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签订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支持协议书》,地方财政应支持免除或返还参建各方就临时用地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现济阳、济洛西高速项目公司及各参建方于2021年12月底均已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对我部门申请返还事宜。根据《济源市涉企优惠政策兑付流程》,济阳、济洛西高速项目公司及各参建方请求返还已缴纳税费的申报材料,经我部门、税务、人社、发改、安监、法制及财政各部门审核通过,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现将济阳、济洛西高速项目公司及各参建方已缴纳税费进行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期一周(2022年5月23日-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赵武军 联系电话:13838940099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