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备案手续、安全生产等情况,着力整治维修作业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
一是对检查发现的车辆维修企业存在未在交通运管部门备案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规定时间未改正的,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做出处罚。
二是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对不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是整顿治理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积极处理群众投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车辆维修企业进行常态化检查,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切实做好机动车维修市场执法监管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