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7月28日,济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督办通知,指出济源市腾辉物流有限公司,在省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六组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燃气运输车辆台账更新不及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等问题。8月1日,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带领运输服务中心、执法支队等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在检查中,又进一步了解到,该企业因车辆违章(超速)次数过多,被交通运输厅综合监管平台通报,因存在GPS漂移、乱码等现象,企业已将该现象向交警部门、运输服务部门提交了情况说明,恳请予以解决。
8月22日,支队收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工作督办通知,指出济源市腾辉物流有限公司因车辆违规次数较多,在2023年上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违规行为等数据分析研判结果中被通报,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济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调查组,9月6日指派辖区大队对济源市腾辉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安全例会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不够完整;2.部分驾驶员行车过程中接打电话;3.所属车辆存在长期超速,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
【调查与处理】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济源市交通运输局认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济源市腾辉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