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无法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议相关车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载,在确保自身交通安全的同时,充分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最大程度实现安全增效。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