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从2016年7月起,各地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统一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 -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治理超限超载,其中,二轴货车行驶公路时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不得超过18吨,同时也不能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鉴于两轴货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同时要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工作,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提供支撑。2020年7月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二轴货车“大吨小标”治理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二轴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