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收费公路车型分类与交管部门车辆登记注册标准的有效衔接和统一,加快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进一步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2019年6月,我部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进行了修订,将8座、9座小型客车由原来的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彻底解决了8座、9座小型客车需在收费站停车查验行驶证,确认核载人数后收费的问题。2019年7月,我部印发了《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65号),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 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