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胜利、李雪芹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实现域内高速减免通行费”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接到建议内容后,我局认真调研,并做了一些前期工作。据市交警管理支队车管所统计,现济源市豫U牌照七座以下(含七座)非营运小客车保有量145636辆(含到期未报废车辆)。按照每辆小客车每周往返市区到邵原一次,济源南站至邵原站高速通行费标准为每车每次35元估算,每辆车每年(一年按52周计)往返市区到邵原高速通行费为35x2x52=3640元,济源市豫U牌照七座以下(含七座)非营运小客车一年高速通行费为145636x3640=5.30115040亿元。
二是我局已和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市政府每月和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结算一次通行费,即可实现豫U牌照七座以下(含七座)非营运小客车免高速通行费。
三是我局已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政府报告,根据市政府回复情况,将及时给各位代表答复。
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