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正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提高中原特钢职工通勤车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满足中原特钢职工需求,我局交通客运公司自2016年起和中原特钢签订了用车合同,由交通客运公司为中原特钢提供班车服务,中原特钢定期进行运费结算。该班车自开通以来,由公司确定归属一分部线路管理。一分部线路由于受客流及路况的原因,所有运营车辆均为电车,没有安装空调。我局交通客运公司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后,立即和各线路队长进行沟通,已于7月30日为中原特钢调派了车号为豫U79015的空调车辆进行班车服务,满足了中原特钢职工的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