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耕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出租货运卡车停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主要负责货运车辆营运证的许可发放及货物运输公司的运输服务工作。作为出租货运,目前我局没有进行审批,所谓的出租货车经我局调查主要为小型货运车辆的自营行为,其在市内的停放应由交警支队按照机动车停放的相关办法予以管理。
二、关于规划市内出租货运的停放场所,建议由市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设置。
三、我局将不断加大对货运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从业资格证,并且每年进行12学时的教育培训,以提升其综合素质。
四、对违规运营车辆的乱停乱放,建议由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其停放。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