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7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7-05 | 热度: | 来源:

  程万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出租车运营管理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出租车统一调试平台或济源市出租车出行APP,更新服务模式,加大平台和APP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知晓并了解,使之更好地为城市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 

  201310月,我市推出济源交通APP软件,其中包括出租车打车模块。2014年,“滴滴”网约车服务模式出现后,极大地冲击传统出租行业,导致“济源交通APP”出租车模块宣传推广不开,市民响应热情不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主动去探索解决出租车互联网的融合发展的问题,积极与第三方平台(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 加快推进出租汽车信息化建设(管理平台),为市民出行提供保障。 

   二、运输管理部门监督出租车行业安装票据打印系统,依法纳税,同时也满足乘客的需求。 

  目前,河南省仅郑州市实行了出租车机打票系统,从2016年至今,我局运管部门和出租车企业多次与市国税局沟通,希望为出租车安装机打票系统,但由于省国税局未对我市机打票系统进行审批,致使此项工作迟迟未开展。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和市国税局沟通,尽快推进出租车机打票系统。 

  三、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暗访,出台出租车驾驶员行为准则,建立出租车驾驶员退出机制等有效措施,如发现“不打表、乱收费”等运营违法行为,出现一例处罚一例,对发现多起投诉的,取消其从业资格,退出出租车营运市场,逐步解决出租车与人民矛盾突出的问题。 

  为强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和管理行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实行出租车月检制度。我局从2016年开始,每月第二周对全市867台出租车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对营运证件、车况、计价器和标志灯是否完好、安全防范设施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立即停运、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作扣分处理,并予以200-2000元罚款。同时,监督出租企业对未参加月检的车辆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每月的第三周,逾期仍未整改的,对该车辆的责任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扣20分处理,从计分起15日内完成不少于18课时再教育培训,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降为B级。 

  2.严格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一是每季度开设12期培训班,对全市1200名在岗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每名从业人员学习时间为4.5个课时,培训的内容涉及服务规范、交通安全、行业法规等。二是出租企业应对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每季度培训结束起7日内整改完毕,逾期仍未整改的,对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扣20分处理,从记计分起15日内完成不少于18课时再教育,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降为B级。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投诉。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及时受理,在承诺期限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被投诉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在接到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主动配合处理,对不配合处理的,给予从业资格证扣10分处理。 

  4.加强行业监督检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一是每周五抽调专人(包括企业)对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从业人员的仪容仪表、文明用语、主动出具发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凡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对违规车辆予以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现象的企业,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是每年在出租行业中开展“五创”评比活动,联合市文明办共同对20名文明出租车进行表彰,旨在培养一批出租文明使者,打造一批品牌出租车辆,引导出租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出租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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