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2-005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8日
标  题:
​ 济源交通运输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规则及标准
济源交通运输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规则及标准

交通运输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规则和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济源交通运输领域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如下监督检查规则和标准。

一、监督检查对象

济源交通运输领域经营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济源交通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以及营运车辆、船舶等相关经营资格保持情况。

(二)市场经营行为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检查。组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

(二)专项检查。结合年度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行。

(三)受理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要求被检查单位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或者查阅、复制有关台账资料。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计划。

(二)通知经营者,告知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暗查除外)。

(三)以上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

(四)检查情况应当书面反馈意见,由参加检查的人员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反馈意见中注明。

(五)总结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反馈经营者。

(六)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等有关材料存档。

(七)视情况组织复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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