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应当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交运发〔2014〕258号)要求开展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经营期满重新申请许可的线路,通行条件无变化的,可不再重复开展审核工作。
索 引 号:
005692675/2023-0028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标 题:
农村道路客运班线的审核是否仍需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实施审核工作呢?是否还应当征求等外公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农村道路客运班线的审核是否仍需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实施审核工作呢?是否还应当征求等外公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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