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2-0026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标  题:
​ 对于客运新规中的“停靠站点”有什么要求及规定?
对于客运新规中的“停靠站点”有什么要求及规定?

问:客运新规中提升了班车客运经营者经营自主权,明确班车客运经营者调整起讫地客运站点时,仅需办理备案,方便客运经营者增补停靠站点。对于这个“停靠站点”是否有什么要求及规定,如果增补的停靠站点超出了许可的班线线路的区间范围是否有效,如班线起讫点是A地到B地,增补的站点在C地,是否有效,有无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答:《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1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进站协议向原许可机关备案起讫地客运站点。其中“起讫地客运站点”是指进站发车的客运站,起讫地客运站点变化的应该重新备案。在客运线路起讫地城市市区、县城城区范围内,客运车辆可在客运站设置的停靠点上下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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