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0-0006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标  题:
​ 鲜活农产品品种如何界定?
鲜活农产品品种如何界定?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其中,关于鱼类、贝类包含的具体品种,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产及水产加工品分类与名称》执行;关于猪肉与猪副产品的区分,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执行;关于食用菌的具体品种,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用菌术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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