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申请人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办理。
二、适用对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及个体工商户。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23年7月20日第五次修订)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四、许可条件
1.已具备《营业执照》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3.承诺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五、提交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需提交材料:
1.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申请人提交或在线填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6.业户营业执照。
7.告知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七、办理基本流程
(一)线上或线下申请
1.线上申请。拟申请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实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如为经办人代办,需企业事先授权开设经办人账号并提交委托书,填写《河南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发起申请。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拍照扫描上传。申请人在核对《河南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加盖企业电子印章并提交。如企业无电子印章,采用线下办理方式。
2.线下申请。拟申请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如为经办人代办,需企业事先授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填写《河南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联办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发起联办申请。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从系统中调取、核验、下载,相关材料申请人免提交。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提交。
(二)业务办理
企业完成线上申请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系统。符合条件的,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审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所需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出具办理意见,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电子证照。
(三)业务信息反馈
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办结后,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系统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反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窗口地址:济源市黄河街道333号第二行政区1号楼市民之家C区4楼综合窗口。
网上办理:豫事办一件事办理专区
快递申请: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济源市黄河大道333号第二行政区1号楼市民之家C区4楼综合窗口。
九、结果送达
申请人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的个人中心-我的证照页面下载查看已办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或者按前期申请需求领取或收取纸质证件。
十、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91-12328
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时间:夏季08:00-12:00,15:00-18:00;
冬季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