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于市场主体及时、方便享受政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建立了惠企政策发布、宣传、解读机制,梳理公布了惠企政策清单,主动精准推送政策。现将梳理的惠企政策4(条)项向市场主体进行公布,具体咨询、申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等事项可联系业务科室。
2021年12月27日
【政策编号】:410881JT001
【政策部门】: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政策名称】: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政策级别】:交通运输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类别】:程序简化
【政策主要内容】: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 号)
【享受主体】:在示范区境内登记注册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户
【享受条件】:1.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2.当事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材料清单】:
1.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事项承诺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第 1 项、第 2 项、第3项为告知承诺必须提交材料,其他材料补齐期限原则上为15个工作日。
【申报流程】:
1.收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予以受理的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审核。经办科室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4.决定。领导作出审批决定,并形成书面文件;
5.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自行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结时限】:收到告知承诺书之日起 3 日内作出承诺的即刻办理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行政审批服务科6633834
【政策编号】:410881JT002
【政策部门】: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政策名称】: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政策级别】:交通运输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类别】:程序简化
【政策主要内容】: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 号)
【享受主体】:在济源境内登记注册及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享受条件】:1.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2.当事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材料清单】:
1.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事项承诺书
2.《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3.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4.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5.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文本;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以上第 1 项、第2项、第3项、第4项为告知承诺必须提交材料,其他材料补齐期限原则上为15个工作日。
【申报流程】:
1.收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予以受理的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审核。经办科室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4.决定。领导作出审批决定,并形成书面文件;
5.送达。根据申请人意愿,自行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结时限】:收到告知承诺书之日起 3 日内作出承诺的即刻办理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行政审批服务科6633834
【政策编号】:410881JT003
【政策部门】: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政策名称】: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高频事项实行“跨省通办”
【政策级别】:国务院办公厅
【政策类别】:跨省通办
【政策主要内容】:
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事项实行“跨省通办”。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享受主体】: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
【享受条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个事项,不受地域限制。
【申报材料清单】:
从业资格证补证需提交的资料:1.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机动车驾驶证(正、副页正面照片)。
从业资格证换证需提交的资料:1.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机动车驾驶证;3.从业资格证个人信息页;4.从业资格证违章记录页。
从业资格证变更需提交的资料:1.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3.机动车驾驶证;4.身份证明证件照片信息面;5.身份证明证件照片国微面。
从业资格证注销需提交的资料:1.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身份证明证件照片国微面;3.身份证明证件照片信息面。
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需提交的资料:1.上一考核周期学习教育情况;2.机动车驾驶证(正、副页);3.从业资格证个人信息页;4.从业资格证违章记录页。
【申报流程】:
一、用户注册手机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motsso.mot.gov.cn进行注册。(扫描二维码也可注册)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二、用户登录 手机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s://motsso.mot.gov.cn进行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即可登录。用户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登录系统
三、绑定从业资格证 点击网页中【选择业务】,自动跳转进入【用户中心】---【我的证照】,可绑定从业资格证。
四、按选择具体业务的提示流程步骤办理相关业务。
【办结时限】:即刻办理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行政审批服务科6633834
【政策编号】:410881JT004
【政策部门】: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政策名称】: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
【政策级别】: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政策类别】:资金扶持
【政策主要内容】: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根据实际推广数量将享受运营补贴。
【政策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64号)、《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建〔2016〕46号)
【享受主体】:城市公交企业
【享受条件】: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根据实际推广数量将享受运营补贴。
【申报材料清单】:
1.第三方审计报告
2.企业燃油公交车明细表;
3.新增及更换公交车明细表;
4.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明细表;
5.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汇总表;
6.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车辆汇总表;
7.河南省安装卫星定位终端并实时传送里程数据车辆统计表。
【申报流程】:1.省财政厅发布通知;2.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请报告;3. 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4.将核实结果报送市财政局;5.资金拨付
【办结时限】:收到省级财政下达的补助清算资金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
【负责科室及咨询电话】:运管局668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