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3-00643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济政办〔2023〕5号
标  题: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2-01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月30日    


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83号)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文件精神,在成功入选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的基础上,对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以专家评审意见整改为工作导向,完善创建工作方案目标,进一步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23年下半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评估验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深化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的意义。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的一个有效载体,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前乡村建设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城乡基础设施一体扩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更是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交通瓶颈的一次重大机遇。要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真正起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质量和水平,带动全市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创建目标

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持续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逐年提高,修复养护工程比例达到8%以上,中等及以上的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100%,易发生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等隐患路段处治比例逐年提升,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基本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A级,农村交通运输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完善,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出行无忧、畅行无阻,人享其行、物优其流”,切实发挥交通运输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作用,推动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推动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现状,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

(二)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三级路长体系。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建立镇级管养站、村级养护室,充分发挥各级养护站点的作用,保证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设备齐全、资料完善,实现市、镇、村三级“路长制”机构设置率、运转正常率均达到100%。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做到市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工作机制,并逐年提升和完善。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三)推进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公路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工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按期完成农村公路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其中,县道的责任主体为交通运输局,乡道、村组道的责任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狠抓工程质量,高标准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完善和更新公路附属设施,使标线、标志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合格率达100%,工程项目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强化安全质量监管,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交通运输局要定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全面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建立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持续稳定的保障机制,确保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各级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2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9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9200元、组道每年每公里6770元。除省补资金外,县乡道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由财政金融局预算列支,村组道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由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预算列支。保证成品油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公路养路费中拖摩费部分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开展好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工作,强化自动化检测数据有效应用,依据检测情况合理安排修复养护工程计划,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市、镇养护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养护工程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不断提高年均养护工程比例,至2025年底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8%。持续加大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投入力度,提升建设标准,实现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五)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以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为抓手,强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建有农村公路客运站点(招呼站)。推进市、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积极开展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发展培育1至2家农村物流示范企业,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基本建成覆盖市、镇、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发展共建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完善群众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加大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力度,在机械化程度不高、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中吸纳当地劳动人员进行项目施工建设。进一步加大开发农村公路公益岗位工作力度,研究建立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积极吸纳沿线群众参与公路养护,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脱贫户从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签订养护作业承包协议,定期足额发放养护承包费用,使沿线群众在“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受益。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和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七)发挥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巩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建设成果,创新工作方式,总结先进典型经验,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镇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工作,并参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考核标准,制定好示范镇的考评标准和考核办法。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为创建主体,具体开展示范镇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镇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掀起比学赶超创建热潮,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不断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引领向全域达标转变。

(八)提升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农村公路统计精准、规划合理、建设精致、管理高效、养护及时,提高农村交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

(九)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在全面调查农村公路隐患路段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2023年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完善率达到90%,2024年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完善率达到95%,到2025年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完善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大幅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基本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新发现县道、乡道和重要村道安全隐患当年处置,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大幅提升。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在前期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基础上,再次排查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平交路口、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公安局负责增设交通信号灯,交通运输局负责增设减速带,将改、扩建平交路口减速设施、各种标识标志纳入公路养护范围,财政金融局负责落实“千灯万带”工程专项资金,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加大易发生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等隐患路段处治力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县乡道和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及危桥改造整治率达到100%。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合审核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1日—2月5日)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悬挂固定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的浓厚宣传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月6日—5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对照创建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完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各项指标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12月30日)

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标准,对创建情况进行初步验收打分,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一)督查局:负责配合交通运输局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和三级“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并纳入年底单位目标考核。

(二)交通运输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实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导及落实;指导全市农村公路、桥梁、安防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开展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双违”治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督促落实路长工作职责。

(三)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与政策引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放管服”工作,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资源,并将其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四)公安局:负责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联合交通运输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

(五)财政金融局:按照市、镇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承担“四好农村路”创建的市级资金筹集保障和监管,负责市级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保障落实、建设资金配套及各项补助资金划拨。配合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审批公路两侧建筑物,严禁在公路控制区内新建房屋,构建临时设施和其它影响公路建设、通行的地面附着物;负责办理公路建设及设施用地的审批划拨。

(七)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产业的规划、技术指导及发展。研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设置、管理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理模式,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农村环境。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做好农村公路+观光农业的开发工作。

(八)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沿公路两侧的造林绿化、美化等相关事项,每年绿化植树优先安排农村公路项目。

(九)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媒体对“四好农村路”创建进度进行跟踪报道、典型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好农村公路+乡村旅游、农村公路+观光农业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

(十)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确保设施完善、运转正常;保障辖区内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强化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抢修保通工作;牵头做好土地流转、附着物清理,“双违”治理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督查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全面抓好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完善农村客运、物流可持续发展长效政策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把握“以奖代补”、“一事一议”、以工代振等政策,积极争取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国省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数据报送机制,完善数据采集报送制度,确保上报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成员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对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支持“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考评机制,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制定“四好农村路”创建考核细则,通过采用每月检查、季度考核、半年评比等方式,严格“四好农村路”创建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较好且考核前三名的,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统一命名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办),当年一次性给予适当的养护资金奖励;对工作推进较差且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酌情核减年度养护资金。对“四好农村路”示范镇,每年进行一次复验,对在复验考核中保持荣誉称号的,当年给予一定的养护资金奖励;对复验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其“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办)荣誉称号。


附件: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济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建球(市长)

副组长:李文轩(副市长)

成  员:孔祥军(督查局局长)

周奎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王利民(财政金融局局长)

孙凤钊(公安局副局长)

姚安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建军(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双福(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伟国(林业局局长)

牛友谊(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刘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日常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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