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扩散,奥密克戎BA.5变异株已蔓延至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增大。进入暑期,全国旅客发送量保持增长态势,安徽、广西、甘肃等地先后出现本土局部聚集性疫情,截至8月14日,全国高风险地区671个,中风险地区688个(共1359个),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7月30日,天津市在重点人群例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中发现1名阳性感染者,随后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又发现6名阳性感染者,均为地铁安检员。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天津地铁安检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警示通报》(交运明电〔2022〕22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暑期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22〕229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交明电〔2022〕23号)要求,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运输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当前正值暑运高峰,人民群众出游、探亲、返乡等出行需求和交通物流需求旺盛,人员流动性增加,省内部分地区疫情有所反弹,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运输服务领域是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的基础保障,是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此次天津地铁安检员感染新冠病毒事件,对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强化查漏补缺、加强措施落实等方面敲响警钟。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紧压实行业责任和企业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科学精准做好运输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开展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运管局要督促各道路客货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等领域经营者,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指南有关要求,组织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一线从业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要督促长途站、交通客运公司加强客运站安检员管理,严格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核酸检测等防护措施。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并建立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就医,切实防范一线从业人员感染、传播新冠病毒。要加强疫苗接种,确保一线从业人员疫苗“应接尽接”。
三、科字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运管局、航务处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货运企业认真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五版)》《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二版)》等有关指南要求,落实落细客货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换气、运输组织、应急管理、防疫宣传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督促冷链物流企业加强车辆消毒和一线人员安全防护,强化高风险岗位人员封闭管理,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严格落实重点人员转运疫情防控要求
要严格落实密切接触、入境人员等重点人员转运疫情防控要求,对执行转运任务的车辆驾驶室和车厢进行物理隔离,每趟次转运结束后,对车辆内部及行李舱进行终末消毒。对执行转运任务的司乘人员,按示范区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开展高频次核酸检测,严格实施闭环管理,不得与其他社会公众交叉提供服务;完成相关转运任务后,需退出闭环时,执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切实做好突发本土疫情应对处置
如出现本土疫情,运管局要督促道路客货运企业立即暂停位于中高风险区内的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杜绝客运车辆进入中高风险区上下客;对途经中高风险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实施甩站或绕行运输;必要时对相关线路采取停运措施,原则上暂停发生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跨城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服务。要进一步加强远端查验,严格按规定核验低风险区跨城出行旅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要及时恢复相关运输服务。
六、着力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各单位各科室要统筹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客货运输场站、服务区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举措落实落细。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严防疫情通过运输服务领域传播扩散。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