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4-0048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2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周卫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村组道路进行集中修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确定该路段由下冶镇负责实施,我局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资金补助。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于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的实施,提升农村公路路网通行能力,与各镇(办)进行沟通、联同设计部门一道对村组道分批次、有计划的进行修缮,做到道路的可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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