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爱华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镇区道路(北辰路)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渠马线北辰路段大货车禁行的建议,经我局查阅有关资料,渠马线于2005年升级改造完成,建设标准为县级道路二级公路。2022年6月再次升级改造为大连线,建设标准采用原二级路标注,设计时速为40公里每小时。克井北辰路段允许货车通行。
二、大连线(原渠马线)属于二级公路,根据《河南省道路限高线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管理制度》第八条:普通国省道、县道二级及以上公路原则上不得设立限高限宽设施。且根据设施技术要求对普通国省道和县道二级以上公路限高设施,限制高度要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净空规定:一、二级公路不得低于5米,三四级公路不得低于4米。即使安装限高设施,限制高度也无法起到禁止大货车通行的作用,因此不建议在路段设置限高设施。
三、2020年11月,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联合下发对货车禁行限行公告,该路段在货车限行范围内,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通行证办理,加强源头把控,减少超载,扬尘违法。
四、我局将联合公安局加大货车规法查处力度,在过村路段,医院,学校路段设置提示标志,在全线设置限速标志,严查货车闯禁行、超速、抛洒、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