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3-0014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3日
标  题:
​ 豫济交执罚(2023)0007501号
豫济交执罚(2023)00075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济源市万通物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豫济交执罚(2023)0007501号

违法行为类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济源市万通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返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30000元的罚款。

违法事实:济源市万通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返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给予处罚。

处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并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

处罚机关: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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