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2-0045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标  题:
​ 《关于巡游、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两证互认”的通知》解读
《关于巡游、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两证互认”的通知》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自2022年11月9日起,济源辖区内巡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两证互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巡游、网约驾驶员任一证件,均可在巡游、网络预约出租车两种业态之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新申请人员满足准入条件且通过考试后,将为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持以上任一类证件均可从事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两种业态经营。

济源辖区内原持有从业资格类别为“出租汽车驾驶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可在巡游、网约之间跨业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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