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675/2022-0036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标  题:
​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的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的短板问题,突出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官作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8号)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

从3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12项具体任务。

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体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确保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市)。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县道主体责任为交通运输局,乡道、村组道责任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路长责任制。交通运输局负责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二是保障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深化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市镇财政预算改革,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济源示范区与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济管〔2020〕13号),市财政承担全市县、乡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等预算资金,由市级财政列入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承担辖区内村、组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等预算资金,由镇级财政列入预算予以全额保障。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农村公路大中修里程不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所有农村公路日常小修保养资金,不得低于每年每公里县道27000元、乡道19500元、村道9200元、组道6770元的标准,除省补助资金以外,县道、乡道由财政金融局预算列支;村道、组道由各镇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预算列支。农村公路日常小修保养资金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

三是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采用每月检查打分、季度考核、半年评比,严格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绩效考核,将农村公路绩效考核纳入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实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督促指导三项举措,确保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政策解读人:交通运输局  王明杰 联系电话:0391-66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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